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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除碘缺乏病而不懈努力

来源:转载 日期:2006/12/14 作者:作者:高 强

在纪念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十周年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高 强
              2006年11月16日

同志们:
  今年,是我国全面实施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十周年。我们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回顾总结十年来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后工作的任务和措施,团结一致,再接再厉,为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而努力。

  一、十年防治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

  我国是世界上碘缺乏病流行最严重国家之一。在全面实施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以前,全国除上海市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碘缺乏病。据70年代资料统计,全国曾有地方性甲状腺肿患者近3500万人、地方性克汀病患者约25万人。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碘缺乏病的防治工作。早在1956年,国家制定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就专门对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做出了明确规定。从1979年起,在一些重病区推广实施了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到上世纪80年代,通过组织全国性的流行病学调查,逐步查清了我国碘缺乏病的流行范围和发病情况。到1993年,全国地方性甲状腺肿患者减少到约800万人、地方性克汀病患者约18万人,碘缺乏病的流行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

  1991年,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作出到200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承诺。1993年9月,国务院召开了“中国200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动员会”。1994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同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了卫生部和中国轻工总会共同制定的《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成立了“国务院消除碘缺乏病协调领导小组”,建立了协调会议制度;1995年国家质监局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碘缺乏病消除标准》,批准实施了食盐加碘项目,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和中国轻工总会组织对碘酸钾施行定点生产、及时供应。1996年国务院颁布了《食盐专营办法》。至此,我国全民普及食盐加碘综合防治措施全面实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为了普及防治碘缺乏病知识,提高广大群众自觉食用碘盐的意识,自1994年起,每年5月开展全国性的“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卫生部、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计委)、教育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妇联、残联、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盐业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团结一致,通力合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积极响应,认真组织。每年的“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都做到了重点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良好。

  为了准确、全面地掌握全国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情况,客观评价各地的防治工作效果,卫生部在全国建立了碘缺乏病防治监测网络,先后组织了五次全国性碘缺乏病病情监测活动。

  2000年6月,卫生部、教育部、国家轻工业局、国家工商局、国家质监局联合对全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结果表明,全国总体上基本达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

  为巩固防治成果,全面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200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卫生部、国家经贸委、教育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广电总局、工商局、质监局共同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充分认识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反复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同年,国务院制定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要求,全力推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的综合防治措施,明确要求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2003年10月,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同志出席了在北京召开的“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国际会议”,明确指出:“在进一步提高碘盐覆盖率的同时,逐步探索并建立适合中国特点且可持续发展的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机制,持续控制并最终消除碘缺乏病。”

  2004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订的《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下称《规划》),明确提出:到2010年,全国95%以上的县(市)要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尚未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到2010年要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已达到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7个省(自治区),到2005年要力争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已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进一步巩固防治成果,防止出现反弹。根据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的批示精神,2005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了食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照贩卖私盐,严格市场准入,严禁非碘盐、劣质碘盐和非食用盐流入市场,损害人民利益。

  我国普及食盐加碘的十年,是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十年。2005年全国第五次碘缺乏病监测结果显示,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从1995年的39.9%上升到2005年的90.2%;儿童甲状腺肿大率由1995年的20.4%下降到2005年的5.0%;尿碘中位数达246.3微克/升;儿童平均智商达103.5。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尿碘中位数等三项指标都达到了国际消除碘缺乏病的标准,表明我国的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已经进入国际先进国家的行列。

  普及食盐加碘十年来,我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是:第一,建立了“政府领导、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工作机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为做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奠定了基础;第二,实施食盐专营,健全覆盖城乡的碘盐生产、销售网络,落实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第三,制定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方案,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提供法律、政策和技术保障;第四,深入开展监测与评估,及时发现消除碘缺乏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防治措施;第五,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意识和防病能力;第六,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学习国际经验,展示我国防治成果。

  二、当前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存在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防治工作进展不平衡,全国还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有一些省(自治区)消除碘缺乏病成果不够巩固。这些地区主要分布在我国的中西部,防治工作难度大;二是一些原盐产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受自然、环境、经济、文化及生活习俗等因素影响,碘盐覆盖水平较低,群众仍处于缺碘危害之中,局部地区出现了新发地方性克汀病病例;三是少数实现或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地区,近年来,防治工作出现滑坡,非碘盐冲击食盐市场日趋严重,导致碘缺乏病病情反弹;四是防治经费投入不足,防治队伍萎缩,专业人员技术水平不高。五是有些地区碘缺乏病监测评估体系不完善,监测与防治干预体系脱节,难以适应防治工作需要。六是有些地区健康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持久。这些情况表明,我们对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还不能高枕无忧,形势仍比较严峻,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任务仍相当艰巨,完善消除碘缺乏病的长效工作机制仍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

  三、强化职责,齐抓共管,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碘缺乏危害的严重后果是影响胎儿脑发育,导致智力低下,甚至出现出生缺陷和智力残疾,影响人口素质,制约经济社会发展,这是一个危害广泛的公共卫生问题。由于人类赖以生存的缺碘环境难以改变,我们只有长期坚持科学补碘才能改善人群的碘营养状况。为了进一步巩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成果,实现《规划》确定的防治目标,国家十三个部委和单位共同签署了《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确保201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行动方案》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落实消除碘缺乏病工作职责,将消除碘缺乏病防治作为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增加投入,努力工作,把《规划》和《行动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共同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加强碘盐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碘盐销售网络,调控碘盐价格,严厉打击非碘盐、劣质碘盐、假冒碘盐冲击市场的违法行为,保证合格碘盐的稳定供应,提高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

  (三)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共同做好一年一度的“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做到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各地卫生部门要健全和完善碘缺乏病监测评估体系,不断提高监测灵敏度与覆盖率,强化监测管理与质量控制,发挥监测信息对防治工作的指导作用,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评估监测与措施干预。

  (五)各地卫生部门对新发现的严重缺碘地区,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实施应急补碘措施,确保防治效果。

  (六)西部地区作为我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重点地区,各级政府要将碘缺乏病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国家在财力、物力和技术等方面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七)加强法制建设,研究修订《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组织制订防治碘缺乏病的有关标准。

  (八)组织开展对各地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考核评估和验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认真组织做好自查和评估工作。

  同志们: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涉及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也关系到民族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一致,同心协力,为实现我国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为提高我国人口素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促进社会和安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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